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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市郭姓男子飼養兩隻保育類「射文陸龜」,今年4月拍照上傳「臉書」,被警方發現,持搜索票到宅查獲,依違反野生動保育法送辦,郭姓男子今天將雙龜送交宜蘭縣政府安置,陸龜萌樣反成嬌點。郭姓男子不捨地說,射文陸龜是12年前在宜蘭河濱拾獲,一公一母,帶回家飼養12年,不知是保育類,從拳頭大長到籃球大,今年4月帶到龍潭湖遛龜時被民眾拍照傳送臉書,結果引來警方查緝。郭說,自己是好國民,被查獲就把陸龜送交縣政府,只是與陸龜朝夕相處,有深厚感情,陸龜被送到那裡都沒有自己照顧得好,希望能代養。不過,縣政府指出,依檢方調查資料顯示,郭是在民國93年間在桃園以9千元購入3隻,其中1隻已死亡,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被依法究辦,陸龜會送往動物園等安置,無法由郭代養。郭姓男子飼養射紋陸龜被查獲,今天送交宜蘭縣政府。記者羅建旺/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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