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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92.公司名稱:國賓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及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31,553,800元。(2)董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15,776,900元。(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4)董事會擬議配發董事及員工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差異,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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